广东瑞特律师事务所(以下称“瑞特所”)创建于1993年12月,是全国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深圳市规模较大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截至2013年8月,瑞特所共有全体人员31人,其中执业律师18名,合伙人7名,是深圳市注册律师变动最少、最稳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律师中,大部分毕业于国内外著名的高等学府,其中博士、硕士(包括双学士)占三分之二,部分律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聚集在瑞特所的优秀律师以其精深广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广泛的社会联系和扎实的业务能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有关部门的好评,并与国内及香港、澳门、台湾、美国等地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单位有着广泛友好的合作与交流。
瑞特所以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团队化运营为模式、以产品化服务为手段,形成了瑞特所在公司证券、房地产、金融、国际投资、贸易和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服务的特色,打造了房地产开发经营、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并购与破产管理、金融产品深度合作、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服务品牌。
瑞特所主要业务有:一、证券法律事务,包括公司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与上市、上市公司兼并与收购、可转债和企业债券发行与上市等的策划、法律论证、法律审查、法律文件制作诸事务;二、风险投融资及金融产品深度合作法律事务,包括为风险投资人、投资机构提供项目法律评估、尽责调查、投资策划、投资企业制度策划等,并为金融机构进行放贷风险评估、债务追收、不良资产及风险处置等金融产品深度合作的法律服务;三、企业法律顾问事务,开展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法律顾问服务新模式,从企业设立到公司治理,从对外投资融资到人力资源管理,为企业的设立、合资、合作、收购、兼并、改组、破产、清盘、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四、房地产及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房地产项目开发、交易、建筑装饰工程法律事务以及与此有关的融资、担保、抵押等法律事务;五、国际商务、投资法律事务,为国际贸易合同谈判,大型投资项目的策划、法律及投资环境评估、资信调查、谈判、起草合同等有关文件;六、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办理商标申请、续展、转让、使用许可法律事务及侵权纠纷的处理,专利权的申请、保护、转让、使用许可法律事务及侵权纠纷的处理,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使用、许可法律事务及侵权纠纷的处理等;七、海事、商事法律事务,为有关船舶事务、海上客、货运输、租船、船舶碰撞、海上救助、海事赔偿、海上保险、船舶扣押等有关事务的代理等。八、诉讼与仲裁代理事务,代理各类民事、经济、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商事仲裁案件。
一、法律服务团队
广东瑞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陈君尧主任律师在严于律己、追求卓越的同时,尤其注重吸纳勤奋努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脚踏实地特别肯干上进的专才加盟,在陈君尧主任律师主导下组成一支精干有力量有朝气的法律服务团队(主要律师精英团队包括合伙人律师朱建波、周艮、魏锡贤、陈孟英,律师邹畅、李清等),是实行公司制管理、企业化经营和团队运作的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
广东瑞特律师事务所法律团队的专业服务方向完全建立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层面,为客户稳健、安全、高效的发展保驾护航。据此而充分发挥团队成员高度服从指挥、紧密配合协作的特有优势,专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接受客户的委托就客户及关联资产拟进行的境内证券市场首发股票并上市的前期策划相关资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企业重组、股份制改造、上市前股权激励、私募等前期策划)向客户提供法律辅导和相关解决方案;并擅长于代理各种民事、商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仲裁和诉讼事务,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深得委托人的信赖和认可。
二、团队文化
广东瑞特律师事务所法律团队的的核心价值观是:对客户竭诚服务、对社会肩负责任、对合作者互利共赢。
广东瑞特律师事务所法律团队的服务理念是:经验、专业、解决问题。
广东瑞特律师事务所法律团队的服务追求是:客户合法权益胜于自己生命。
三、团队案例
1、多次参与旧城改造项目,如布吉沙塘布旧改项目、宝安安华工业区旧改项目等等。
2、近三年来代理多宗银行高额贷款案件,为各大银行收回资金十几亿元人民币。
3、多次参与企业并购项目,涉及保密条款不方便透露。
4、参与深圳市潮汕商会、深圳市汕头商会、深圳潮青会中会员企业上市筹备工作。
5、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如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东门支行、布吉支行、华强支行、龙华支行、坪山支行等、华商银行、深圳市鼎业银行、首创证券、深圳潮汕商会、深圳汕头商会、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中华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潮联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潮青集团有限公司等等。
6、现为深圳潮青会常务副主席单位、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汕头商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潮汕商会会员单位(主要为会长助理兼法工委主任)。
四、主任简介
陈君尧,1988年毕业于深圳大学法律系,现任广东瑞特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深圳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汕头商会副会长,深圳潮青会常务副主席,深圳专家工作委员会专家、副主任委员,深圳潮汕商会法工委主任、常务秘书长,长年担任广东省家具商会、深圳市潮人海外经济促进会、深圳市潮汕文化研究会、深圳市韩江文化研究会、汕头市慈爱善社等社会组织的法律顾问。曾荣获深圳市司法局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律师”等称号。1993年以合伙人的身份组建深圳市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当地新闻媒体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都曾报道过其代理的案件。鉴于其社会影响,其先后被载入《中国专家名人辞典》、《世界名人录》,并曾多次作为我国潮籍青年代表应邀出国参加国际潮人、国际潮青会议。“给当事人一个完整的句号”是其办案的准则,“尽最大努力维护合法权益”是其办案的标准。